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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拔河)竞赛规程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6-07 23:36:49    文字:【】【】【
摘要: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拔河)竞赛规程的通知

                                                                                  社体协会字〔2016〕236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拔河)

                                          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湖北省体育局、宜昌市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宜昌市体育局、宜都市人民政府、宜昌市龙舟暨漂流协会承办,宜昌市体育中心、宜都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湖北清江龙舟运动有限公司协办的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拔河)将于2016年6月22日至27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举行。

  现将总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龙舟协会

  2016年5月30日

 

                                      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拔河)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6年6月22至27日在湖北省宜都市清江公园

  二、参赛单位

  (一)公开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共接受12支队伍报名(原则上各单位限报1支参赛队伍),报满即止。

  (二)本地组:以所在地、市、县、乡、镇或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共接受8-12支队伍。

  三、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12人龙舟500米直道赛,拔河赛。

  (二)本地组12人龙舟500米直道赛,拔河赛。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采用坐姿。

  (五)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六)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

  1.大队旗旗面高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龙舟队,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

  2.小队旗旗面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

  (七)比赛方法及抽签:

  1.直道赛比赛设4条赛道,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排位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五、参赛资格

  (一)请参赛运动队按通知要求进行运动员备案,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龙舟协会网站(dragonboat.sports.org.cn)。

  (二)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须由领队向大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公开组各单项录取决赛成绩前6名颁发奖杯、证书,本地组各单项录取决赛成绩前10名颁发奖杯、证书。

  (二)公开组总成绩前6名(将500米直道赛和拔河赛积分相加;如2项积分相等,拔河赛成绩优胜的队伍排前),颁发总成绩奖杯、奖金及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本地组总成绩前10名(将500米直道赛和拔河赛积分相加;如2项积分相等,拔河赛成绩优胜的队伍排前),颁发总成绩奖杯、奖金及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三)总奖金额20万元人民币,分配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1.公开组总成绩(须参加所有规定比赛)7-12名队伍均获鼓励奖。奖励金额:各0.5万元,

  2.本地组总成绩(须参加所有规定比赛)7-8名队伍各奖励0.4万元,9-10名队伍各奖励0.3万元,11-12名各奖励0.2万元。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2.请将确认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解放军,行业体协盖章后于2016年6月6日前传真至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

  3.请经组委会确认的参赛队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赛事组委会,各参赛队需同时提供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用于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每个成员的照片应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4.请同时将上述资料邮寄至:

  (1)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辛 毅

  联系电话:010-67128832,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2)赛事组委会(宜昌市体育中心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19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王志明

  联系电话:0717-6458077,传 真:0717-6458078

  电子邮箱:309037458@qq.com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2015年6月23日报到。

  联系人:田晓琴 林 征

  联系电话:18671601426 13986756880

  电子邮箱:409562297@qq.com

  八、经费

  (一)各参赛运动队往返旅费自理,组委会负担的队伍自6月23日至26日每队16人在当地的食宿和住地往返赛场的交通接送,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二)组委会提供队伍报到和离会在湖北省宜昌市三峡机场或火车站的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请于6月17日前将抵离航班、车次通知当地组委会。

  九、日程安排

  (一)6月22日:仲裁、裁判长报到。

  (二)6月23日:运动队报到、本地裁判培训和分工。

  (三)6月24日:上午运动队熟悉场地和器材,下午4:00召开组委会议暨领队教练裁判会议。

  (四)6月25日:上午9点开幕式,500米直道竞速比赛;下午龙舟拔河赛预赛。

  (五)6月26日:上午500米直道竞速决赛、龙舟拔河决赛,闭幕式及颁奖仪式,下午送各运动队、裁判离会。

  十、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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