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印发2017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
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广州市体育局、广州海事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承办的2017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将于2017年6月1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大北门广场至广州大桥之间的珠江河段举行。
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龙舟协会
2017年5月18日
2017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舟协会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局
广州海事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竞赛中心
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广州市龙舟协会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龙舟联会
广州市金易策划传播中心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
地点:中大北门广场至广州大桥之间的珠江河段。
五、竞赛项目
(一)传统龙舟
传统龙舟600米直道竞速。
(二)22人龙舟
1.22人龙舟男子公开组600米直道竞速;
2.22人龙舟男子国际组600米直道竞速;
3.22人龙舟女子公开组600米直道竞速;
4.22人龙舟大学生组600米直道竞速。
(三)彩龙 评分定名次
(四)游龙 表演项目
六、参加队伍(拟103队)
以邀请及各辖区预选赛获胜队伍的形式参加比赛;
(一)传统龙舟(拟12队,队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海珠区2队,荔湾区2队,黄埔区2队,天河区1队,白云区2队,番禺区1队,南沙区1队,增城市1队。
(二)22人龙舟(拟57队,队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男子公开组
2.男子国际组
3.女子公开组
4.大学生组
(三)彩龙(拟28队,队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海珠区8队,荔湾区4队,天河区4队,黄埔区3队,白云区2队,番禺区3队,南沙区1队,增城市3队。
(四)游龙(拟6队,队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海珠区1队,荔湾区2队,天河区3队。
七、参赛资格
(一)各区、县级市必须举行选拔赛,选出队伍参加市的总决赛,并按照市的指标数选拔出队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能连续游泳200米以上。
(三)各参赛队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
(四)各参赛运动员必须经镇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并签订自愿参赛声明书,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属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参赛龙舟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及财产保险,并向组委会竞赛部交验保险原始凭证,方可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的2014版《龙舟竞赛规则》(本规程特定办法除外)。
(二)参赛队人数:
1.传统龙舟:每队设领队、教练各1名,每队运动员50-100人,包括鼓手,舵手和替补队员。
2.22人龙舟:每队设领队、教练各1名,每队参赛运动员限报24人,其中划手20人,鼓手、舵手各1人,替补队员2人。
(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参加比赛(其中传统龙舟自备,22人龙舟由大会统一提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传统龙舟:比赛采用6航道,报名参赛队伍12支,比赛采用预赛、决赛决定名次。预赛分2个小组进行,每组前三名进入1至6名的决赛,其余的队伍进入7至12名排位赛。本次比赛的预、决赛均采用抽签决定航道,不限划姿。
(五)22人龙舟:视报名情况决定赛制,比赛只采用坐姿。
(六)抽签原则:同地区的参赛队伍先进行抽签分组,余下队伍再进行抽签。
(七)出发时以龙头取齐,冲线以龙头到达终点为准。
(八)彩龙竞艳要突出体现活动主题,要求彩龙装扮鲜艳夺目,富有民族传统特色,体现民族文化内涵和精神,对于有创新的装扮,将给予适当加分。彩龙竞艳评比采用一次裁决制。
(九)游龙为助兴表演,按规定时间、水域航道游弋,不评定名次。
(十)器材规定
1.传统龙舟:比赛龙舟器材自备,其中锣、鼓各一个,队旗要求:长1.5米,宽0.6米,黄底红字。
2.传统龙舟的参赛队员必须穿着救生衣,在龙舟上牢固系上一条长约10米、末端有浮球的打捞标志绳,以便出现事故时作为打捞目标指示位置。
3.22人龙舟:比赛用艇由大会统一提供,划桨采用国际比赛标准用桨,允许自带划桨(必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龙舟竞赛规则》的有关要求)。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传统龙舟录取前6名进行奖励,7至12名给予纪念奖。
(二)22人龙舟男子公开组、男子国际组、女子公开组、大学生组录取前6名进行奖励,7至12名给予纪念奖。
(三)彩龙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12名,其余为三等奖。
十、经费
各代表队参赛经费自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队于5月21日(星期日)前必须将竞赛报名表和安全责任书寄送或传真到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83号三楼培训交流部);
联系人:刘懂超、刘广辉;
联系电话:020-34280733、34282533;
手机:18928806726、13903053712;
报名时请附上各参赛队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名单、身份证号码及保险单的复印件,22人龙舟参赛队伍同时将参赛队员大一寸相片(电子版,JPEG格式)发送至邮箱gzssszx@163.com,以便制作运动员参赛证(必须持证参赛,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报名表请用电脑打印。
(二)报到
1、境外参赛队于6月9日(星期五)到达广州,联系人:苏冠华,联系电话13925027747。
2、境内参赛队伍于6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时前到大会指定的赛场检录处报到。
十二、竞赛日程
6月2日9:30 领队联席会议(赛事分组抽签、上交责任书和宣布有关事宜。请参赛的区、县级市体育局负责人及参赛队伍的领队和舵手参加);
地点:广州市体育局一楼新闻大厅(广州市天河路299号天河体育中心西大门);
6月11日09:00 - 13:00 预赛、半决赛;
6月11日14:00 - 16:30 开幕式、小决赛、决赛、颁奖;
6月11日16:30 离会。
十三、安全工作
(一)每队必须指派一位领导作为本队安全负责人,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
(二)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伍的安全责任,由参赛队自行承担。
(三)所有参赛队有责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方案。在赛前进行遇险自救演练,龙舟队的领队及安全责任人要做好本队的安全教育工作,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如天气突变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听从大会指挥,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避免事故发生。
(五)各参赛队必须做好本队的纪律教育工作,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听从大会及裁判员的指挥,不服从大会及裁判指挥造成延误比赛及其它事故者,将被警告、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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