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协会字〔2017〕541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印发“泰禾杯”
2017年第一届全国村(居)龙舟公开赛
竞赛规程的通知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舟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龙舟协会
佛山市体育局
顺德区文化体育局
乐从镇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1-12日
地点:佛山新城龙舟广场东平河段
四、参赛单位
以全国行政村(社区居委)为单位组队,各村(社区居委)限报一队,共接受36支队伍报名,报满即止。
五、竞赛项目
男子组:2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各队限报2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三)参赛龙舟队名称必须带有***村(社区居委)字样,以突显村(居)龙舟赛特征。
(四)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五)比赛只采用坐姿。
(六)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上衣必须印有队名。
(七)各参赛队自备1面队旗,呈直角三角形,高1米、宽2米,颜色不限,旗上印有龙舟队队名。
(八)各参赛队需同时提供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用于制作秩序册、运动员证及检录卡,每个成员的照片应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赛事组委会;
(九)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设6条赛道,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排名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运动员资格
(一)各参赛队运动员必须同属一个村(社区居委),归属村(社居委区)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经镇街医院或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年龄18-60岁,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
(三)参赛队必须为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如不穿救生衣须由领队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总奖金63.9万元)
1、按照总成绩奖励前16名优胜奖(将200米和500米直道赛积分相加,积分高者列前;如二项积分相等,二项决赛成绩相加,用时少者,名次列前),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锦旗)和奖品。
2、总成绩17-36名队伍(须遵守大会纪律,且参加所有规定的比赛)均获8000元鼓励奖和奖品。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伍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参赛确认函、大会报名表经所在村(居)委员会盖章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内报名的队伍通过政府OA)报赛事组委会;
2、各参赛队伍需要同时提供领队、教练和队员身份证复印件纸字版或扫描件电子版、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电子版(每个成员的照片应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内报名的队伍通过政府OA)报赛事组委会,用于制作秩序册、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3、赛事组委会: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宣传文体办公室
联系人:马晴亮135 9060 3150,电 话:0757-28338828,
传 真:0757-28338824,电子邮箱:421210541@qq.com。
(二)报到:请各参赛队伍于2017年11月11日下午13∶00前到达广东省佛山市佛山新城龙舟广场东平河段检录处检录参赛。
十、经费
(一)各参赛队训练、参赛费用自理。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须交2000元保证金,如该队在比赛期间无队员违反大会纪律行为,在比赛结束后凭组委会收据全额退回。
十一、日程安排
(一)11月8日上午9:30-10: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十楼会议室。
(二)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参赛龙舟队适应性训练。
(三)11月11日下午14:30-17:30:开幕式、预赛、复赛、半决赛。
(四)11月12日上午9:00-12:00:排名赛、附加赛、小决赛、决赛、颁奖仪式。
十二、其它
(一)各队如有申诉,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2000元申诉费,如胜诉则退还50%,败诉则全额上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体育总会作为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经费。
(二)参赛运动员禁用违禁药物。
(三)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病保险由参赛单位负责办理。
十三、裁判长及仲裁委员会由大会统一选派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龙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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