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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总规程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4-27 05:47:04    文字:【】【】【
摘要: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总规程的通知

                                                                            社体协会字〔2016〕160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

                       中国龙舟公开赛总规程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与各有关省(区、市)定于2016年5月至11月共同举办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系列赛事,现将总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龙舟协会

                                                                   2016年4月14日 

                                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总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5月25日至30日,湖北省荆州市九龙渊

  (二)5月30日至6月3日,湖北省宜昌市

  (三)6月1日至6日,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官仓

  (四)6月4日至9日,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南渡江

  (五)6月7日至11日,上海市普陀区苏州河

  (六)7月20日至25日,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蛤蟆通水库

  (七)8月3日至8日,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渭河

  (八)9月21日至26日,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金沙江

  (九)9月28日至10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

  (十)10月12日至17日,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

  (十一)总决赛:11月9日至14日,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二、参赛单位

  (一)公开组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共接受12-16支队伍报名(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伍),报满即止;

  (二)女子组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共接受4-8支队伍报名(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伍),报满即止;

  (三)本地组

  以各赛区所在地、市、县、乡、镇或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共接受8-12支队伍;

  (四)迷你龙舟组

  由公开组参赛队中产生,每队产生一支迷你龙舟组参赛队;

  (五)各站组别设定以各站规程为准。

  三、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

  2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5000米绕标赛;

  (二)女子组

  1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三)本地组

  1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四)迷你龙舟组

  100米、200米直道赛。

  (五)各站项目设定以各站规程为准。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人数:

  1.公开组

  各队限报2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2.女子组、本地组

  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

  3.迷你龙舟组

  参赛运动员在各公开组龙舟参赛运动队中产生,限定7人,其中鼓手兼舵手1人,划手4人,替补队员2人,无性别限制。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采用坐姿。

  (五)队旗的要求:

  1.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伍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

  2.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

  (1)大队旗旗面高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龙舟队,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

  (2)小队旗旗面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

  (六)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设4条赛道,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五、参赛要求

  (一)请公开组、女子组参赛运动队按通知要求进行运动员注册,凭注册卡参赛,未注册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龙舟协会网站(dragonboat.sports.org.cn);

  (二)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

  (四)本地组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公开组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须由领队向大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五)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责任自负。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公开组单项赛前6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女子组、本地组单项赛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迷你龙舟组单项赛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公开组总成绩前6名队伍获优胜奖(将各项积分相加,含迷你龙舟组,如各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并依此类推),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女子组、本地组总成绩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将各项积分相加,如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并依此类推),颁发总成绩奖杯和证书;

  (三)各站奖金额度及分配方案以各站规程为准。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2.请将确认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解放军,行业体协盖章后于赛前30天传真至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

  3.组委会确认接受参赛队报名后,请各队将报名表于赛前15天以电子邮件形式报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各参赛队需同时提供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用于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每个成员的照片应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4.请同时将上述资料邮寄至:

  (1)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辛 毅

  联系电话:010-67128832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2)赛事组委会(以各站规程为准)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指定酒店报到,并请于赛前7天将抵离航班、车次、船次通知当地组委会。(组委会联系方式以各站规程为准。)

  八、经费

  (一)各参赛运动队往返旅费自理;

  (二)根据各赛区情况,组委会将为各参赛队提供:

  1.公开组、女子组每队1.5至2万元食宿补助;或每队在编人员4天3晚的食宿接待;本地组补贴标准由承办单位自行制定。

  2.各队报到和离会在指定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

  3.各队抵达赛区后由指定宾馆至赛场的往返交通接送(未入住指定宾馆的运动队自理)。

  (三)具体要求以各站规程为准。

  九、日程安排

  (一)赛前2天:全天报到;

  (二)赛前1天:运动队训练,领队教练联席会;

  (三)比赛第1天:各组别200米、500米预赛、复赛、半决赛;

  (四)比赛第2天:上午开幕式,各组别200米、500米决赛、小决赛、排位赛,下午公开组5000米绕标赛,颁奖仪式。

  (五)比赛第3天中午前离会。

  十、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赛事主、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裁判长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三)助理裁判长(5名)由国家级以上裁判自愿报名,往返旅费自理,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附件:1.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确认函

  2.2016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报名表

  3.队伍简介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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