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标志
广告位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
文章正文
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暨2016年全国青少年龙舟夏令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6-30 01:58:54    文字:【】【】【
摘要: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暨2016年全国青少年龙舟夏令营的通知

                                                                                               社体协会字〔2016〕339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暨2016年全国青少年龙舟夏令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主办,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江苏省龙舟协会、南京市龙舟运动协会、南京商业学校、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承办,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快乐龙舟俱乐部、南京众添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协办的第二届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暨2016年全国青少年龙舟夏令营将于2016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河石头城公园举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单位

  (一)青年组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为单位组队,各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伍。男子组共接受12支参赛队报名,女子组共接受8支参赛队报名。

  (二)少年组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为单位组队,各单位各组别限报1支参赛队伍。男子组共接受12支参赛队报名,女子组共接受8支参赛队报名。

  二、竞赛项目

  (一)青年男子组

  2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二)青年女子组和少年组

  1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三、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2014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人数:

  1.青年男子组

  各队限报2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2.青年女子组和少年组

  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采用坐姿。

  (五)队旗的要求:

  1.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伍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

  2.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

  (1)大队旗旗面高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龙舟队,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

  (2)小队旗旗面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

  (六)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设4条赛道,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如任何组别报名队数超过限报队数,则进行资格赛。资格赛采取轮赛方式进行,各比赛距离只赛一轮。各队两项计时成绩相加之和排定名次,按照各组别限报队数录取参加正式比赛。如遇成绩相等,以500米直道赛用时少者列前。被录取运动队根据竞赛规程参加8月16-17日举行的后续赛事,其余队自动落选,但仍可自愿参加夏令营活动。

  3.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比赛时全体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

  四、参赛资格

  (一)全体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在校学生,凭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和学生证参赛,同时持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二)青年组运动员必须于1993年1月1日(含)至1998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

  (三)少年组运动员必须于1999年1月1日(含)至2003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

  (四)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

  五、全国青少年龙舟夏令营

  (一)本次锦标赛期间将开展的龙舟夏令营活动,设传统与现代龙舟文化体育知识竞赛和爱国主义教育两部分,各参赛单位可在所报运动队中选派3名运动员(男、女不限)代表本单位参加龙舟知识竞赛。

  (二)龙舟知识竞赛分青年组和少年组,无性别分组,年龄要求同“参赛资格”所述。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赛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

  2.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3.请将确认函经学校后于2016年7月4日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

  4.组委会确认接受参赛队报名后,请各队将报名表于2016年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各参赛队需同时提供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用于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每个成员的照片应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5.请同时将上述资料邮寄至:

  (1)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辛 毅

  联系电话:010-67128832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2)赛事组委会(中国龙舟协会青少年发展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洲城根43号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李 健,13813386208

  传 真:025-86333642

  电子邮箱:nj_longzhou@126.com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8月14日报到;

  联 系 人:徐育东

  电 话:18905186788,18005151999

  电子邮箱:358854773@qq.com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锦标赛各单项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3名队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4-8名颁发证书。对未获得上述名次的单位(参赛队)将颁发贡献奖证书。

  (二)龙舟知识竞赛各组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

  八、经费

  (一)各参赛运动队往返旅费自理;

  (二)根据本规程要求组委会将提供:

  1.参加正式比赛的青年男子组12支、青年女子组8支、少年男子组12支、少年女子组8支运动队自8月14日至8月18日在当地的食宿和住地往返赛场的交通接送,超编人员经费自理;未进入正式比赛的运动队所有经费自理。

  2.各队报到和离会自禄口机场、火车站和火车南站的交通接送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

  3.由指定接待住宿地点至赛场的往返交通接送,未入住指定住宿地点的运动队自理。

  九、日程安排

  (一)8月14日:全天报到,领取知识竞赛复习资料,运动队训练,晚上领队教练联席会;

  (二)8月15日:预留资格赛比赛日,运动队训练;

  (三)8月16日:上午开幕式、200米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下午夏令营(龙舟知识竞赛)。

  (四)8月17日:上午500米预赛、复赛、半决赛、决赛,颁奖仪式;下午夏令营(爱国主义教育)。

  (五)8月18日:上午赛事预留比赛日;下午离会。

  十、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请点击下载查看: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报名表

                                                                         中国龙舟协会

                                                                              2016年6月29日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12 顺德龙舟俱乐部官方网
电话:0757-28338857,28338825;邮箱:421210541@qq.com
粤ICP备13008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