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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中华龙舟大赛增设资格赛的补充通知
摘要:关于2017年中华龙舟大赛增设资格赛的补充通知
社体协会字〔2017〕43号 中国龙舟协会关于2017年中华龙舟大赛 增设资格赛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赛队: 鉴于2017年中华龙舟大赛报名踊跃,经研究决定,为鼓励运动队参赛,对超过竞赛规程规定的职业男子组、职业女子组、青少年男子组和青少年女子组的队伍进行资格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比赛距离: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二、竞赛办法: (一)依据2017年中华龙舟大赛总规程第四条执行; (二)根据中国龙舟协会2014版《龙舟竞赛规则》,未按时检录的运动队将视为自动弃权; (三)比赛设6条赛道,采取轮赛方式进行,各比赛距离只赛一轮。 三、录取办法: (一)三项成绩相加之和,用时少者名次列前。职业男子组录取前18名,职业女子组、青少年男子组、青少年女子组均录取前6名。如遇成绩相等,以500米直道赛用时少者列前;如仍相等,以200米直道赛用时少者列前,并以此类推。 (二)被录取运动队根据各地(站)竞赛规程参加后续赛事,其余队自动落选。 四、经费 (一)依据2017年中华龙舟大赛总规程第八条经费执行; (二)资格赛职业男子组排名前18名,职业女子组、青少年男子组以及青少年女子组各组别排名前6名的队伍将按照总规程及各地(站)单项规程要求给予食宿补助和奖金,落选的队伍将自行承担已发生的一切费用。 特此通知。 中国龙舟协会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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