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标志
广告位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
文章正文
关于印发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系列赛总规程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4-09 23:42:18    文字:【】【】【
摘要:关于印发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系列赛总规程的通知

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系列赛总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5月 6日- 7日,湖北省荆州市九龙渊

  (二)5月27日-28日,上海市普陀区苏州河

  (三)5月28日-29日,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南渡江

  (四)6月10日-11日,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

  (五)6月24日-25日,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渭河

  (六)7月 1日- 2日,湖北省宜昌市

  (七)9月29日-30日,广西自治区昭平县

  (八)10月14日-15日,四川省汉源县

  (九)10月28日-29日,江苏省阜宁县金沙湖度假区

  (十)11月11日-12日(总决赛),重庆市合川区

  二、参赛单位

  (一)公开组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龙舟协会、龙舟俱乐部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共接受12支队伍报名(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队伍),报满即止。

  (二)女子组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龙舟协会、龙舟俱乐部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共接受4-8支队伍报名(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队伍),报满即止。

  (三)本地组

  以各赛区所在地、市、县、乡、镇或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组队,共接受8-12支队伍。

  (四)迷你龙舟组

  由公开组参赛队中产生,每队产生一支迷你龙舟组参赛队。

  (五)资格赛

  1.如公开组、女子组报名队伍超过竞赛规程的规定名额,需确认资格赛报名,报名截止至正式比赛日前5个工作日24时,资格赛在正式比赛日前一天进行。

  2.根据中国龙舟协会2014版《龙舟竞赛规则》,未按时检录的运动队将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赛设4条赛道,采取轮次赛方式进行,比赛项目为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各比赛距离只赛一轮。

  4.各队三项计时成绩相加之和排定名次,公开组录取前12名,女子组录取前8名。如遇成绩相等,以500米直道赛用时少者列前;如仍相等,以200米直道赛用时少者列前,以此类推。被录取运动队根据竞赛规程参加正式比赛,其余队伍自动落选。

  5.资格赛排名公开组前12名,女子组前8名的队伍将按照规程要求给予食宿补助和奖金,落选队伍将自行承担已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具体组别设定以各站单项规程为准。

  三、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

  2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5000米绕标赛

  (二)女子组

  1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三)本地组

  1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四)迷你龙舟组

  100米、200米直道赛。

  (五)具体项目设定以各站单项规程为准。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4年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人数:

  1.公开组

  各队限报2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2.女子组、本地组

  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

  3.迷你龙舟组

  参赛运动员在各公开组龙舟参赛运动队中产生,限定7人,其中鼓手兼舵手1人,划手4人,替补队员2人,无性别限制。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采用坐姿。

  (五)队旗的要求:

  1.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伍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

  2.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

  (1)大队旗旗面高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龙舟队,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

  (2)小队旗旗面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

  (六)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设4条赛道,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五、参赛要求

  (一)请公开组、女子组参赛运动队按通知要求进行运动员注册,凭注册卡参赛,未注册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龙舟协会网站(dragonboat.sports.org.cn)。

  (二)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水200米以上能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

  (四)本地组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公开组、女子组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须由领队向大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五)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责任自负。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

  1.公开组单项赛前6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2.女子组单项赛前3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3.本地组单项赛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4.迷你龙舟组单项赛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总成绩

  1.公开组总成绩前6名队伍获优胜奖(将各项积分相加,含迷你龙舟组,如积分之和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并依此类推),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

  2.女子组总成绩前3名队伍获优胜奖(将各项积分相加,如积分之和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并依此类推),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

  3.本地组总成绩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将各项积分相加,如积分之和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并依此类推),颁发总成绩奖杯和证书(奖金由承办地自行分配)。

  (三)具体奖金额度及分配方案以各站单项规程为准。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2.请将确认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解放军,行业体协盖章后于赛前30天传真至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

  3.组委会确认接受参赛队报名后,请各队将报名表于赛前15天以电子邮件形式报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各参赛队需同时提供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用于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每个成员的照片应以姓名加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4.请同时将上述资料邮寄至:

  (1)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吕 冉

  联系电话:010-67128832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zglzxh@126.com

  (2)赛事组委会(以各站规程为准)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指定酒店报到,并请于赛前7天将抵离航班、车次、船次通知当地组委会。(组委会联系方式以各站规程为准。)

  八、经费

  (一)各参赛运动队往返旅费自理。

  (二)根据各赛区情况,组委会将为各参赛队提供。

  1.每队在编人员4天3晚的食宿接待或公开组每队2万元、女子组每队1.5万元食宿补助(选择其一)。

  2.本地组补贴标准由承办单位自行制定。

  3.各队报到和离会在指定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

  4.各队抵达赛区后由指定宾馆至赛场的往返交通接送(未入住指定宾馆的运动队自理)。

  (三)具体要求以各站单项规程为准。

  九、日程安排

  (一)赛前2天:全天报到。

  (二)赛前1天:运动队训练,领队教练联席会。

  (三)第1比赛日:各组别200米、500米预赛、复赛、半决赛

  (四)第2比赛日:上午开幕式,各组别200米、500米决赛、小决赛、排位赛,下午公开组5000米绕标赛,颁奖仪式。

  (五)赛后第一日:中午前离会。

  十、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中国龙舟协会推荐。

  (二)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以及裁判长由中国龙舟协会竞赛与裁判委员会推荐,经中国龙舟协会审核,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三)助理裁判长(5名)由国家级以上裁判自愿报名,往返旅费自理,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1.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确认函

  2.2017年中国龙舟公开赛报名表

  3.队伍简介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12 顺德龙舟俱乐部官方网
电话:0757-28338857,28338825;邮箱:421210541@qq.com
粤ICP备13008750号